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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十二五期间浦东新区街镇企业扶持基金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11-11-25 14:14:54 来源:本站

一、凡落户浦东各类企业可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。

二、企业落户后交纳的增值税75%交中央、10%交市政府、3%交区政府、结余12%中应交转移支付8%,地方政府实得财力11.04%。

三、企业落户后交纳的营业税40%交市政府,21%交区政府,结余39%中应交转移支付8%,地方政府实得财力35.88%。

四、企业落户后交纳的所得税60%交中央,16%交市政府,8.4%交区政府,结余15.6%中应交转移支付8%,地方政府实得财力14.352%。

五、以上地方政府实得财力通过协商留出部分给予企业扶持发展。(留地方每年达到5万元以上,扶持企业50%)

六、上述二、三、四条如上级政府在年度财力结算时有新规定,则按新规定结算。

七、所得税可由房租发票抵冲。

八、办理完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后,再办理扶持基金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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